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函﹝2020﹞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巳于2019年经教育部审核备案,并拟于2020年招生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2.申请新增,并拟于 2020 年招生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3.2020年拟招生专业是指2020年组织招生考试,2021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
二、主要内容
1.以现有专业为主,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和动态调整,并做好申报工作。
2.加强市场需求调研,做好新增专业申报。新增专业要符合办学优势和特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契合,并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范申报。
3.科学合理制定和优化拟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医学、文学与艺术类相关门类专业设置按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于2020年4月6日前,报送《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表》(附件2),以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和拟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
2.申报新增专业需同时上报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论证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并附认证报告、《浙江省普通高校增设继续教育专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制稿(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峰;联系电话:28861599,13067770828;邮箱:hsdjgb@hznu.edu.cn。
附件:1.关于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