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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杭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培训新版合同(协议)及调整审批流程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作者: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8-06-07 08:39:39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高校继续教育合作办学行为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4】5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杭师大发【2015】3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类合作办学事前审批、事后监督管理,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在征求各办学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版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培训合同(协议)模板,经校法律顾问审核,决定自2018年6月起统一使用(原合同(协议)模板同时废除)。请各办学单位在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jgb.hz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如在培训合作中,需增加特殊约定的,请在该合同模板基础上补充,修改后的合同必须包含现有合同模板中的要素。

同时为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服务流程,为全校师生提供便捷高效、温馨周到的办事服务,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推行了全网上流程办公,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审批流程调整如下:

各学院、部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秘书在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jgb.hznu.edu.cn)下载杭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合同(协议)模板,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上传学校协同办公系统合同管理(合同申请)→提交学院负责人审批学院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申请人→提交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提交校办审核→行政楼5楼行政办事大厅校办窗口盖章。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将实时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各学院秘书自行前往校行政楼5楼行政办事大厅校办窗口盖章。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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