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2018年,浙江省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按需组织、突出重点、分类施训”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和计划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视频微课培训。省教育厅委托相关高校开发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视频微课”,免费供中小学教师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并考核合格后,培训管理平台计入10学分。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师德培训或校本培训,认真组织学习。
(二)“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下达各地推荐名额418名,其中:名师330名,名校长88名。
(三)“区域合作项目”。根据浙教办师〔2016〕70号文件要求,继续组织“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我省遴选学员31名,其中:小学校长11名、幼儿园园长10名、中职校长10名。
(四)“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项目”。计划组织15个海外培训团,具体根据各地需求和外事部门的批准情况确定。
(五)“中职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训、“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智能制造高端研修项目、专业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具体项目直接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公布。
(六)“中小学骨干培训者培训项目”。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进修学校校长和培训主任、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小学教师培训者、初中教师培训者、高中教师培训者、中职教师培训者等类别。着力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分层分类培训项目方案设计能力等。
(七)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推进项目。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设置相关项目,明确参训人员和培训时间。
上述项目中,(一)(四)(六)(七)项有关培训事项另行通知;(二)(三)项由各地按下达的推荐计划数推荐人选,省教育厅资格审查后确定;(五)项由各地按需申报,教师自主选择。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安排
1.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
2.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日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学院(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需盖部门公章)1份、电子稿1份,项目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稿1份。纸质材料校园快递至仓前校区行政楼335校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俞诚收,电子材料发至邮箱:372944503@qq.com。所有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递交。
3.项目评审
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将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录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申报。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俞诚;电话: 28868200,13588032277。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